2月12日,上海市商務委正式發布《2025年上海市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旨在推動汽車消費升級,促進環保和節能目標的實現。該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為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提供了一次性定額補貼。
根據《實施細則》,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上海市的個人消費者如果購買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國家其他相關車型目錄的新能源小客車新車,包括純電動小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小客車和插電式增程混合動力小客車,并且在規定期限內轉讓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將獲得一次性1.5萬元的定額補貼。這一政策旨在鼓勵消費者選擇環保、節能的新能源汽車,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同時,政策還對購買國六b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提供了補貼。在同樣的時間范圍內,個人消費者如果購買國六b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并且在規定期限內轉讓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將獲得一次性1.3萬元的定額補貼。這一政策有助于推動老舊車輛的淘汰,減少空氣污染,促進環保事業的發展。
為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實施細則》還規定了嚴格的申請條件和審核流程。申請置換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信用狀況良好,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相關失信記錄;轉讓的車輛需為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記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為舊車申領過上海市其他汽車補貼政策;舊車轉讓日期應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間,新車購買日期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間,新車注冊登記日期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之間。此外,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轉讓車輛不得轉回本人名下,新購車輛應當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
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可以通過指定平臺提交補貼申請。購買新能源小客車的消費者需通過“上海發展改革”微信公眾號等指定平臺向市發展改革委提出補貼申請,購買燃油小客車的消費者則需通過“上海商務”微信公眾號等指定平臺向市商務委提出補貼申請。申請時需簽署《補貼申請承諾書》,并確保提交的信息真實有效。個人消費者應于2026年1月10日之前提交補貼申請,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應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過原渠道補充提供相關信息。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將不予受理。
補貼資金由國家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和市級財政資金按85%和15%比例共擔,其中市級財政承擔的15%配套資金由上海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在政策實施期內,若國家下達的中央資金使用完畢,超出部分也將由上海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統籌安排。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等多個部門將共同負責補貼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督工作。各部門將加強合作,確保補貼資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騙取補貼資金、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汽車產品、價格違法等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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